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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病預防和控制的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都有疫情控制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壹條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保障人體健康和公共衛生,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家對傳染病防治實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分類管理、依靠科學和依靠群眾的方針。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五十七條* * *突發事件發生地的公民應當服從人民政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其所屬單位的指揮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應急措施,積極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協助維護社會秩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二)投擲假爆炸、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三)威脅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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