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渣土車行駛過程中“滴、漏”造成的粉塵汙染,不僅破壞環境、影響健康,還容易導致車輛在道路上失控,發生交通事故。土痕和“滴落”的碎石汙染路面,車輛經過時揚起漫天塵土,破壞市容。渣土車運輸中經常出現撒漏問題,多是由於集裝箱裝了太多頂蓋無法密封或篷布沒有蓋好造成的。有的地方城管把流動巡查和檢查站嚴查結合起來;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管控方式,堅決發現壹起、查處壹起、教育壹起,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對被查處的無密閉運輸和“滴漏”車輛,執法人員對駕駛人進行現場教育,使其了解不規範裝載運輸造成“滴漏”等違法違規行為可能帶來的安全隱患,要求加強車輛管理,確保密閉運輸和車身清潔,避免超載、超速、超載或“滴漏”汙染路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運輸渣土的車輛在駛離施工現場前應沖洗車輛,保持現場清潔;車輛應妥善裝載,運輸過程中不得漏撒路面。違反規定的,由城管執法局責令施工企業改正,限期清理路面,處以每車次2000元罰款,並暫扣違法運輸車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256條* *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傾倒、拋撒妨礙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行為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道路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盡到清掃、保護、警示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城市管理法實施辦法》第九條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壹)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二)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多頭執法擾民問題突出的;(三)執法頻率高且有相應的專業技術要求;(四)確需集中演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