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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不會扣留受傷事故中的汽車。

法律分析:輕微交通事故如何扣車?交通事故扣車的目的是為了收集證據,檢驗鑒定事故車輛。扣留汽車的最長時間不得超過10天。輕微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壹般交警不會扣車。如果交警扣車,可以在頂上協商後,拿著協議去交警部門取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時,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及時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傷者改變現場的,應當註明地點。乘客、過往車輛駕駛員、路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不能立即撤離現場的,應當及時報告執勤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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