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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沒有在認罪認罰聲明上簽字是什麽意思?

很多人可能犯了壹些罪,然後會被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帶去審判,但是審判之後,檢察院並沒有讓妳在認罪悔罪書上簽字。這是什麽意思?

什麽是口供?

事實上,認罪悔罪書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承認自己的罪行,已真誠悔罪,並願意積極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所以是需要簽署的法律文書。書面陳述既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的法律文書,也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書面陳述,具有承諾、指控等法律屬性。宣誓書的構成要素主要包括主體、行為、法律後果等。,所以檢察院整理出來之後,會要求犯罪嫌疑人在認罪認罰書上簽字。

不被要求簽署宣誓書是什麽意思?

其實這意味著妳沒有犯罪,所以不需要簽認罪悔罪書。可能檢察院在審理後發現妳只是被誣告,妳自己並沒有犯罪,所以不需要在這份法律文書上簽字。其實檢察院也是壹個公正的機構。如果妳沒有犯罪,妳不會被迫簽署這份宣誓書。這種情況比較少見,因為壹般被送到檢察院審查意味著這個人涉嫌犯罪,但中間可能會有壹些失誤。之後妳就不需要管這件事了,因為妳沒有犯罪,妳也不需要管。

摘要

我們只需要知道檢察院沒有讓妳簽認罪悔罪書,說明妳沒有犯罪,所以不需要認罪。之後壹定要做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不要被檢察院審查,這樣對妳的名聲不好,對妳的人生影響非常不好。所以如果妳沒有犯罪,檢察院不會強迫妳簽這個宣誓書,妳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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