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然後根據法律規定,由天安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險的責任限額(5萬元)內承擔賠償責任。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甲乙雙方將按照各自的過錯比例分擔損害賠償責任。關鍵是如何在訴訟過程中運用訴訟技巧和手段,以獲得最大利益。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八條* *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法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13條* * *機動車事故造成損害,屬於機動車壹方責任的,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應當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先行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予以賠償;機動車商業保險仍不足或者未投保的,由侵權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