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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類推和無罪類推

法律主觀性:

無罪推定是指“在審判證明有罪之前,假定被告無罪”。具體包括三個規則:1疑罪從無,即當檢方出示的證據不足以認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時,應當宣告無罪。控方舉證規則是指控方負有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責任,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證明自己有罪。雖然他們有權利反駁指控,證明自己的清白,但沒有義務證明自己的清白。沈默權規則離不開無罪推定的人權保障精神。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 *依法不起訴原則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壹)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被大赦令免除處罰的;(四)依照刑法應當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不告訴或者撤回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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