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有罪證據和無罪證據的區別

有罪證據和無罪證據的區別

根據證據的證明功能是確認還是否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了犯罪行為,證據可以分為有罪證據和無罪證據。

法律分析

有罪證據與無罪證據是壹個理論和實踐問題,對於掌握法學理論和提高辦案能力具有重要意義。(1)有罪證據和無罪證據的概念。根據是否能證明犯罪事實的存在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實施了犯罪行為,證據可以分為有罪證據和無罪證據。凡是能夠證明犯罪事實存在,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犯罪行為的證據,都是有罪證據。凡是能夠否定犯罪事實存在或者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實施犯罪行為的證據,都是無罪證據。(二)有罪證據和無罪證據的運用。法官、檢察官、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以及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在使用有罪證據和無罪證據時,除了遵循同樣的證據使用規則外,還應特別註意以下幾點:1,既要註意收集有罪證據,也要註意收集無罪證據,防止片面性;2.認定被告人有罪時,有罪的證據應當真實、充分,應當排除無罪的可能。如果案件中有未被排除的無罪證據,就不能得出有罪的結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凡是能夠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1)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六)鑒定意見;(七)勘驗、檢查、鑒定、調查、實驗記錄;(八)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 上一篇:如果我有訴訟,我能得到貸款嗎?
  • 下一篇:如果租戶搬走了家具,我該怎麽辦?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