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娛樂場所沒有消防許可證可以經營嗎?

娛樂場所沒有消防許可證可以經營嗎?

法律解析:消防安全證明是指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前、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後,發給申請人的文件。

遊戲廳開業前,負責人必須取得文化娛樂經營許可證後,方可申請遊戲廳營業執照。

遊戲廳負責人向工商部門申請營業執照後,還要向當地公安機關消防部門申請消防安全檢查。消防部門根據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對該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該場所所有消防安全必須符合相關要求,否則不得投入使用或營業,違者予以處罰或關停。

如果在遊戲廳拿到了消防安全證明,作為負責人也要向相關部門申請稅務證明和健康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五條。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或者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或者營業。

  • 上一篇:如果我生病了,不能接種新冠肺炎疫苗,我可以在哪裏獲得證明?
  • 下一篇:雲南女子癲癇發作,男子棄她於荒地致死。男方要承擔什麽責任?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