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司法考試:國家組織的從事特定法律職業的資格考試。新任命的法官、檢察官和律師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國家司法考試的前身是律師資格考試。自2002年起,增加了檢察官考試和法官考試兩種內部職業資格考試,統稱為國家統壹司法考試。主要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命題和閱卷,成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壹次有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由司法部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2.法律工作者證:指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證書。申請執業註冊前從事律師、公證員、企業法律顧問、法官、檢察官、司法行政等法律業務兩年以上的,可以不經實習直接申請執業註冊。
3.法律顧問資格考試:本次資格考試要求工作經歷和工作年限:法律、經濟或相關專業本科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公司法或經濟專業1年;取得法學、經濟學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公司法或經濟學專業工作滿3年;取得非法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公司法或經濟工作滿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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