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打造成傷害後,要及時治療,要進行傷情鑒定。如果是輕傷,不構成刑事立案標準。壹般公安機關會先調解,雙方不能達成壹致並承擔傷害造成的損失,如醫療費、精神損害賠償等。如果對方拒絕賠償。公安機關可以處以行政拘留和罰款。對於受害方,可以收集證據並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程序要求支付醫療費用及相關合理賠償費用。如果違法情節嚴重,經雙方賠償或其他事宜調解後,民警仍會予以行政拘留。調解不成,公安機關可依據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以15日的行政拘留,不構成刑事責任。當事人通過調解處理不合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按照規定進行賠償,並通過法律程序主張醫療費用及相關合理賠償費用。如果對方受重傷甚至有生命危險,對方應該承擔刑事責任,給予壹定的賠償,減少受害人的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