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事故處理方法:1、開啟警示燈:除事故外,車輛需先開啟車輛危險警示燈,並在車尾放置三角警示牌;2.保留證據:事故現場拍照後,需要多角度拍照,以保證證據充分,為事故劃分的依據提供更詳細的材料;3.出示證件:與對方協商,要求對方出示相關證件;4.報案:向保險公司報案,等待警方現場勘查。在此期間,不要隨意移動車輛;5.事故處理:警察到達事故現場後,劃分事故責任,填寫《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協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起訴。需要註意的是,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要及時撥打120、110,第壹時間確保事故人員的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時,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及時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傷者改變現場的,應當註明地點。乘客、過往車輛駕駛員、路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不能立即撤離現場的,應當及時報告執勤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