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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14歲以上的人發生性關系違法嗎?

14歲發生性行為是否違法要看情況:

1.已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處分其性自主權,所以如果是自願發生性行為,不構成犯罪。

2.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14周歲未成年人的,是違法犯罪行為,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對已滿14周歲的未成年女子負有監護、收養、看護、教育、醫療等特殊責任的人,與該未成年女子發生性關系的,屬於違法犯罪行為,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奸罪是指行為人違反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采用暴力、威脅、傷害或者其他手段強迫被害人發生性關系,構成犯罪的行為。

強奸的條件是:

1,侵犯了女性的貞操權,即女性按照自己的意誌決定正當性行為的權利;

2.行為人采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婦女無法反抗、不敢反抗、不懂得反抗,並借機實施奸淫的;

3.主觀上,行為人是故意的,具有通奸的目的。

法律依據:

刑法

第236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a)強奸婦女、強奸幼女;

(二)強奸婦女,強奸多名幼女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或者強奸幼女的;

(四)輪奸二人以上的;

(五)強奸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對幼女造成傷害的;

(六)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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