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違法。如果打掃廁所是工作的壹部分,那麽員工不打掃廁所,就說明他們沒有完成工作任務。扣壹部分他們的成績也是合適的,但不是全部。再說了,是業績,不是底薪。
用人單位壹般情況下不能對員工進行罰款。公司對勞動者的處罰,包括罰款,應當有法律依據,即必須以公司、企業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規範為依據,包括實體性規章制度,公司的程序性規章制度必須依法制定,並通過相關的公示方式或合同方式讓勞動者知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其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安全生產條件、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信息;用人單位有權了解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信息,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