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作虛假報告,意圖陷害他人,使其受到刑事追究的行為。捏造是指無中生有地捏造犯罪事實,以圖使被誣告的人受到錯誤的偵查、起訴和審判。謊報是指行為人向有關單位報告捏造的犯罪事實。舉報的形式多種多樣,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可以簽名,也可以匿名。這裏的其他是指壹切第三人,包括普通幹部和群眾,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在押的其他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對他人的誣告必須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為目的。如果不以使其受到刑事追究為目的,捏造事實誣告他人,如以抹黑他人為目的,誣告他人有違法或不道德行為,阻止他人獲得某種報酬或晉升,則不構成本罪。誣告陷害罪在主觀上必須是故意,目的是誣陷他人,意圖使其受到刑事追究,所以其行為不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利,也侵犯了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沒有故意陷害,但是誣告、陷害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