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試用期,公司需要在員工提出辭職三天後辦理離職手續,並給予離職證明;
2.如果不是試用期,公司需要在員工提出辭職後30天完成離職手續,並給予離職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符合本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按照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