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這樣損人不利己的領導,在公司肯定是有壹定權威的。如果隨便嘲諷領導,那我覺得開除領導也是非常正確的,雖然不符合我國勞動法。再加上,如果這個女人不拿這個開玩笑,別人也不會開除他。如果我們被隨便辱罵,小氣或者其他事情,我們會覺得很生氣。
沒必要當眾吐槽領導,領導知道後就把那個女的炒了。我覺得也是可以理解的。但無論如何,公司的行為確實是違法的,違法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其他公司也應該知道,不能隨便解雇員工。如果員工在工作中不犯本質錯誤,公司根本不能解雇員工。但是這個員工的做法有問題,因為我們可以私下和朋友討論。老板也可以吐槽,但沒必要當眾吐槽領導。
女人和公司都有壹定的錯誤。如果我們隨意在公開場合談論領導,領導的權威在哪裏?再加上他自己也是員工,如果領導說的話比較正確。然後我們必須聽,但如果有什麽不對勁,就左耳進右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