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物和果實是根據事物的衍生關系來劃分的。所謂衍生關系,是指在壹個事物的基礎上產生新的事物,原有的和新的事物獨立存在。因此,原始和果實是生產和被生產的關系。果實產生後,原物和果實仍然是獨立的,即原物和果實並存。
從邏輯上看,原物和孳息的劃分屬於壹種廣義的劃分。劃分要求被劃分的子項不相容,不包含,相互獨立,不對立。因此,原物和果實必須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立的、不相容的和不包含的東西。
原物是指原本就存在的東西。果實是原始產生的利益。孳息根據產生的原因分為法定孳息和自然孳息,即派生關系是基於自然法還是法律規定。所謂法定孳息,是指從法律關系中取得的利息、租金等利益。所謂天然果實,是指果樹和動物的產品。
果實不是以破壞原始為代價獲得的;
1.果實的獲得不能破壞原有。
所謂原作滅失,是指原作在物理上或法律上失去獨立存在的客觀狀態。前面已經從哲學和邏輯學的角度闡述了原物和果實的劃分標準。因此,沒有原初,果實和原初就沒有關系,它們之間的劃分也就失去了理論意義。
2、原損失因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除外。
奶牛生小牛,奶牛難產死了,小牛還在繁殖嗎?如果把小牛算成果實,不就是以破壞原作為代價嗎?要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必須確定對原作的破壞是否不可避免。
所謂必然性,是指客觀事物的聯系和發展有規律的、確定的趨勢,在壹定條件下是必然的、確定的。壹定的條件是必然性和確定性的前提,也就是說,它必須是有條件的必然,而不是絕對的必然,不是萬事皆準的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