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當我們出生在這個世界上時,我們的親生父母將是我們保護我們的第壹個法定監護人。如果第壹監護人處於生病狀態,其他直系親屬將作為我們的監護人。相關法律法規中的直系親屬壹般指直系血親,是指父母與子女的上下幾代親屬,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等。在勞動和社會法律法規中,扶養親屬是指祖父、祖母、外祖母、父親、母親、丈夫、妻子、子女、兄弟姐妹、孫子、孫女,親屬是基於婚姻、血緣和法律擬制的社會關系。我國法律規定的親屬關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孫子女、孫子女、兒媳和公婆、女婿和公婆以及其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如叔伯、叔伯、姑姨、侄子、表兄弟、表姐妹等。親戚不等於家人,有血緣關系的人可能會分。家庭成員沒有絕對的血緣關系,血親也可以分為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前者是指自己出生和自己出生的親屬。後者是指除直系血親以外,相互之間有間接關系的親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四十五條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親屬為家庭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