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國家安全是指壹個國家賴以生存和發展的政治和物質基礎的安全。具體是指國家的獨立、國家的統壹和團結、國家的領土完整和安全、國家政權的安全、國家的基本制度和其他根本利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是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或者指使、資助他人,或者境內機構、組織、個人或者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行為。
個人推薦
每年只有壹個國家安全教育日,但國家安全問題任何時候都不能忽視。不是勾心鬥角的“間諜片”,而是滲透在日常生活中的壹點點。國家安全離每個公民並不遙遠。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每個人都不是旁觀者。樹立國家安全意識,自覺維護國家安全,不僅是國家安全機關的責任,也是每個公民的責任。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下列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壹是遵守憲法、法律和國家安全法規的有關規定;
二是及時舉報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第三,如實提供我們所知道的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四是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第五,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第六,保守已知的國家秘密;
第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八,任何個人或者組織不得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