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向伴侶隱瞞艾滋病是違法的。
因為我們知道艾滋病的傳染源之壹是性傳播,但是如果我們成為伴侶或者進入婚姻,這種夫妻行為肯定會發生,這是極有可能感染艾滋病的,無論采取多少安全措施,即使兩個人都懷孕了,也很有可能對健康的伴侶或者他們的下壹代造成致命的影響。這些都是不可原諒的,涉及犯罪。
兩個。為了保護妳搭檔的安全。
每個人的人身安全神聖不可侵犯。如果我們在不明情況下感染了疾病,會對人的生命造成很大的危害,但是艾滋病患者有隱私權。不過,現在我們有了這樣的規定。可以保證不侵犯艾滋病患者隱私的權利。讓健康的伴侶有知情權也是合理的,這樣才能保證更多健康的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壹些不法分子傷害。
第三,和民法典同根也來自民法典,所以不沖突。
因為民法典也保障了我們正常公民的合法權益,這個規定並沒有侵犯艾滋病患者的隱私權,也沒有要求他們向公眾披露,而是向自己最親密的伴侶披露。他們也有這樣的責任。這是為了防止很多健康的伴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思想昧良心的艾滋病患者欺騙和傷害。也是保障人權的規定,所以認為與《民法典》沒有沖突,兩者是相輔相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