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每超過5%就是壹個臺階,隨著超限程度的增加,處罰的程度也在增加。每壹步都有上限和下限,下限包括第壹次違規;積極配合檢查處理,知道違規的危害,有良好的認錯態度,及時接受處理。有下列情形實行上限處罰:違章被查獲三次以上;不認可違法行為的危害,經教育不知道錯誤的;不配合路政執法人員檢測卸載,不按規定處理的。
新標準還規定了加重處罰,包括阻撓檢測卸載、故意阻礙交通、拒絕執法人員正常檢查、打卡或毆打執法人員、惡意阻撓治超現場執法工作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八條機動車應當符合核定載質量,嚴禁超載;裝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裝載物不得灑落或散落。
第九十二條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處罰後運輸單位車輛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