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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斷懷孕期間丈夫出軌離婚?

當壹個女人懷孕時,她的丈夫出軌了。法律規定出軌方需要支付壹定的賠償金。

懷孕期間,女方可以起訴離婚,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也可以起訴離婚。根據相關規定,婦女在懷孕期間、分娩後壹年內或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

起訴離婚的程序如下:

1,提起訴訟;

2.案件獲批後,立案法院出具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由民事法院審理;

4.受理案件後,向對方當事人發出傳票;

5.法院調解;

6.法院通過審理作出了是否準予離婚的判決。

綜上,男方在孕期無特殊情況不能提出離婚,女方可以提出離婚。如果男方出軌達到法律規定的重大過錯程度,女方可以在離婚時要求男方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2條

懷孕期間、分娩後壹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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