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在運輸過程中丟失如何處理:首先要確認丟失貨物的名稱、數量、時間、價值等具體信息。然後,應該確認貨物丟失的原因。最後,根據合同或法律規定確認責任。也就是說,承運人應對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損壞或丟失承擔責任。但是,除非承運人證明是由於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八百二十四條旅客攜帶的物品在運輸過程中毀損、滅失的,承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旅客托運行李毀損、滅失的,適用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百三十二條* * *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毀損、滅失,承運人應當承擔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於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或者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負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百四十二條* * *貨物的毀損、滅失發生在多式聯運的某壹區段的,多式聯運經營人的責任和賠償責任限制適用該區段運輸方式的有關法律、法規;貨物毀損、滅失的運輸區段不能確定的,依照本章規定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