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再婚期間的夫妻壹般應平分財產,壹半歸被繼承人的遺產,另壹半歸再婚配偶,但另有約定的,按約定分配;
2.被繼承人有遺囑的,按照遺囑分配。原則上沒有遺囑的,由第壹順序繼承人平均分配。
婚後財產範圍有哪些?
1,工資、獎金和勞動報酬;
2.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3.知識產權收入;
4.繼承或贈與的財產,特殊情況除外;
5.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條。
壹般來說,同壹順序繼承人的份額應該相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撫養能力和條件的繼承人不履行撫養義務的,不得分割或者分割遺產。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