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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後的房屋產權

法律主體性:

婚後以夫妻雙方名義買房的,產權登記在壹方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壹方出資買房並將產權登記在個人名下的,壹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約定財產歸壹人所有的,屬於夫妻個人財產。根據《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雙方共有:(壹)工資、獎金、勞動報酬;(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收益;(三)知識產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雙方共有:(壹)工資、獎金和勞動報酬;(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收益;(三)知識產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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