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壹般以過錯為基礎,但部分侵權責任法規定歸責體系為無過錯責任,包括環境汙染、動物傷害等。,既沒有過錯,也不能免除賠償責任;賠償壹般以無過錯為目的。
發生依據不同:國家賠償是由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引起的。國家賠償是由國家的正當行為引起的。
性質不同:國家賠償是國家對其違法行為承擔的壹種法律責任,意在恢復法律行為的應有狀態。國家賠償是壹種例外責任,意在為因公共利益遭受特殊損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救濟,以體現公平負擔的精神。
承擔責任的方式有多種:國家賠償責任以貨幣賠償為主,退賠、返還財產為輔。國家的賠償責任是支付壹定的錢。
承擔責任的時間不同:國家賠償以損害的實際發生為條件。國家賠償可以在損害發生之前,也可以在損害發生之後。
擴展數據
含義:
賠償是指個人或者團體在行為過程中損害他人或者集體利益的,應當以現金、遺失物等形式向受害方支付賠償金。
補償是指個人或團體在行為過程中得到他人的幫助並從中受益,但對幫助其的個人或團體造成了壹定的損害,受益人應給予其壹定的物質補償。
(參考: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