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地方都發生了關於墮胎的示威遊行。當然,其中大多數是女性,也有少數是男性。遊行的主要目的主要是女性追求墮胎自由權,也有人反對墮胎。墨西哥婦女死亡的五大原因之壹是墮胎。
2007年6月26日,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市長埃布拉德說。
墨西哥將實施允許墮胎的新法案,並將自由選擇14家醫院中的任何壹家進行墮胎。
當然,是否自願選擇墮胎,是否實施墮胎都是有條件的,孩子的生死不能隨便決定。比如孕婦可以在胎兒第十二周之前決定是否保留孩子,在第二十周之前可以墮胎。是否留下孩子取決於孩子是否健康,是否有畸形,或者孕婦的家庭情況。事實上,只有少數地區允許墮胎。畢竟孩子也是壹個鮮活的生命,不到萬不得已,任何父母都不忍心放棄孩子。
像墨西哥,有的地區允許墮胎,有的地區不允許,是為了改善部分地區墮胎造成的孕婦高死亡率。國外壹些地方戰亂頻繁,人口復雜,經常發生矛盾沖突。有些孩子不是自願出生的。如果全部禁止,將是對婦女兒童的又壹次巨大傷害。哪個女人想被傷害,有的男人也出現?墮胎自由?不知道遊行是出於什麽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