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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離職怎麽提取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書(審批);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因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相應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擴展數據:

住房公積金領取符合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退休或達到退休年齡時;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戶口遷出本市或出境定居時;

非本地員工調離本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沖抵;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因本細則第四條規定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壹)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職工,應提供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證明。被市總工會認定為特困職工的,提供市總工會出具的特困職工證明;

(2)職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提供患者的醫保卡、醫保中心當年醫療費用專用發票、與職工的身份關系證明。壹年壹次;

(三)失業兩年以上,且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應當提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就業失業登記證》;

(四)發生其他突發事件,給家庭造成重大財產損失,造成特殊生活困難的,應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參考鏈接:

南京市人民政府網-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細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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