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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車上貼橫幅違法嗎?

在私家車上貼橫幅,如果擾亂正常的交通秩序和公共場所秩序,使工作、生產、經營、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就會違反治安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是嚴重的刑事犯罪。建議采取法律途徑維權。

車身上的廣告貼違法嗎?

1.未經核準備案的車身廣告是違法的,只有登記備案後才是合法的。但汽車前、側、後擋風玻璃上不能張貼廣告,容易遮擋駕駛員視線,影響安全駕駛;

2.驗車時會要求將粘貼在擋風玻璃上的廣告去掉,否則驗車不通過,在車身上噴塗或粘貼廣告也必須按規定辦理車身外觀變更手續;

3.車身上的廣告只允許張貼在除車窗玻璃以外的車身兩側。不準在汽車前後擋風玻璃、前引擎蓋、後備箱蓋上張貼廣告,廣告面積不超過車身的3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行登船、登上機動車輛、船舶、航空器等交通工具,影響車輛正常行駛的;

(五)擾亂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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