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行政法律責任
主要是罰款!
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壹條、第二十三條規定,被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報告並經核實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654.38+0萬元至5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民事責任
會導致特許經營合同的撤銷和解除。《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被特許人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特許人可以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特許人隱瞞影響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履行的信息,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或者披露虛假信息的,特許人可以解除商業特許經營合同;
未公開信息構成欺詐的,將依據《合同法》相關規定撤銷特許經營合同。
第三,刑事責任
宣傳、泄露的信息屬於虛假信息,構成以特許額度為名騙取他人錢財的,屬於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