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公開貶低人格,損害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侮辱罪的構成要件如下: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人格尊嚴權和名譽權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權利。“中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容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侮辱、誹謗和誣告公民。”本罪的客體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單位。侮辱法人和其他團體、組織不構成侮辱。在公共場所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中國人民國旗、國徽的,以侮辱國旗、國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客觀要件,本罪客觀上表現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開貶低人格、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情節嚴重;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本罪。
本罪的客體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單位。侮辱法人和其他團體、組織不構成侮辱。在公共場所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中國人民國旗、國徽的,以侮辱國旗、國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客觀要件,本罪客觀上表現為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公開貶低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