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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權是什麽意思?

法律分析:1。撤銷權是指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2.撤銷權的行使範圍僅限於債權。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3.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壹年內行使。自債務人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債務人未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法律依據:《民法》第148條,當事人以欺詐手段,違背真實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被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壹)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壹年內,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九十日內,未行使撤銷權的;(二)當事人受到脅迫,自脅迫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未行使撤銷權的;(三)當事人在知道撤銷原因後,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明確放棄撤銷權。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不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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