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責任保險業務監管辦法》
第六條責任保險應當承保被保險人依法對第三人造成損害的責任。保險公司應當準確把握責任保險的定義,明確相關概念和權利義務關系,嚴格界定保險責任,不得通過責任保險承保下列風險或者損失:
(壹)被保險人故意事故造成的賠償責任;
(二)刑事罰款和行政罰款;
(3)履約信用風險;
(4)確定的損失;
(5)投機風險;
(六)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風險或損失。
第八條保險公司應當明確責任保險與財產損失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的關系。,合理確定承保種類。
保險公司開展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和其他屬於機動車輛保險的保險業務,應當遵守機動車輛保險的相關監管規定。除機動車輛保險外,不得使用任何責任保險來承保機動車輛第三方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