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央行征信報告。需要攜帶身份證到當地央行網點查詢,征信報告會顯示用戶近五年的借貸平臺、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負面信息等數據內容。
2.查詢信用報告後,還可以查詢因失信被法院執行的人數。
去除失信名單的方法如下:
1,主動向相關部門申請註銷;
2.失信人被列入失信名單後,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後,可以申請提前註銷;
3.與被申請人的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已履行義務的,可以提出撤銷申請;
4.等待自動終止,壹般期限為2年;
5.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
失信人員的限制壹般包括:
高消費限制、退出限制以及招投標、行政審批、融資信貸等方面的聯合限制。,壹般是被執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違反財產報告制度;違反消費限制令的,將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387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其債權的實現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236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