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叛逃者在中國屬於非法越境(越界),違反了我國法律,會被遣送回國。
三、走私的危害:
對於壹個國家來說,走私影響國家間正常的人員往來,減少簽證收入,擾亂邊境管理和安全,進而給整個國家安全帶來隱患。對於個人來說,違反了邊境管理規定,增加了危險系數,人身安全無法得到保障。
第四,組織走私的後果:
按照刑法規定,組織他人非法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集團首要分子;
(二)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較多的;
(三)造成被組織者重傷或者死亡的;
(四)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者的人身自由;
(五)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六)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七)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二條:
為非法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非法越國(邊)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