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壹定的時間和能力,有正常的工作和收入。
3.認同藍天救援的理念和阜陽公約,遵守藍天救援隊的紀律和各項制度。
4.作為誌願者,所有成員都應該清楚執行組織使命的風險和困難,藍天風險提醒不會要求組織對自己或受益人做出超出組織所能提供的補償。
5.遵守國家法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無犯罪記錄。
6.團隊精神強,學習能力強,有時間和熱情積極參加技能培訓和各種誌願服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
第三條本法所稱慈善活動,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捐贈財產或者提供服務,自願開展的下列公益活動:
(壹)扶貧濟困;
(二)扶老、救孤、敬老、助殘、優撫;
(三)搶救自然災害、事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損失;
(四)促進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和體育事業的發展;
(五)防治汙染和其他公害,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六)符合本法規定的其他公益活動。
第四條慈善活動應當遵循合法、自願、誠信、非營利的原則,不得違反社會公德、危害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