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違法行為由行政部門處理。刑事違法行為屬於犯罪,由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處理。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成為三種侵害的主體,少數行為如強奸,法人不能成為主體;
2.行政違法和刑事違法都是違法行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區別在於違法行為發生的方式不同,對後果承擔的責任不同;
3.行政違法行為體現為違反行政法規但未侵害他人,如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規和未經行政許可經營,以及輕微違法行為;刑事違法行為主要體現在侵害和傷害、非法占有方面,如傷害他人生命、盜竊他人財物等。與前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罪刑法定是刑事違法行為的處罰原則,而前兩者可以協商、和解、自行承擔責任。
行政違法和民事違法的區別如下:
1.簡而言之,行政違法是指違反國務院及其所屬部門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行政違法受到處罰或罰款,壹般反映國家與個人的關系,具有公權性質;
2.民事侵權是違反民法規定的行為,包括商法、民法、婚姻法、民法典、經濟法等壹系列相關法律法規。違反法律的民事責任包括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停止侵害、排除障礙等。這裏壹般體現的是個人之間的關系,具有私法的性質。
綜上所述,行政違法和民事違法的區別在於:違反不同的法律法規,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條
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法律對違法行為已經規定了行政處罰,行政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範圍內作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