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譽權案件屬於侵權案件,與其他侵權案件壹樣,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因此,被侵權人可以選擇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任何壹個法院起訴,最先受理的法院有管轄權。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995條
侵害人格權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訴訟時效不適用於受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00條
行為人因侵犯人格權承擔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的,應當與行為的具體方式和造成的影響範圍相稱。
行為人拒絕承擔前款規定的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報紙、網絡等媒體上發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書,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