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參保人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領取卡後,即可啟動社保申請。收到卡之日起300日內,本人持本人有效證件到金融賬戶對應的合作銀行網點啟用金融應用,否則該卡社保應用掛失。
擴展數據
參保人需在領取後半年內激活社保卡,否則原醫保卡將被限制使用。以下主要險種為您提供激活社保卡的方法。
壹、參保人需持本人社會保障卡及身份證明原件到相應銀行網點激活社會保障卡,激活後醫保賬戶恢復正常。
二、在定點醫院使用社保卡直接啟用社保功能。參保人在定點醫療機構首次使用社保卡時,只需正常辦理門診或住院掛號業務,即可直接激活社保功能。
三、參保人在定點醫保藥店首次使用社保卡時,插入原醫保卡,然後按要求插入社保卡,即可激活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