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進行賭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賭博和正常娛樂的界限。
屬於正常娛樂還是賭博,可以從以下八個方面來界定:
壹、父母、兄弟、姐妹等親屬之間用彩票進行的娛樂活動,無論彩票數量多少,都不視為賭博。
第二,同事、朋友、鄰居之間的娛樂活動,應綜合判斷是否屬於賭博。
三是從輸贏總額上明確界定賭博與正常娛樂活動的界限。
四是從每註賭資的多少來劃分賭博和正常娛樂活動的界限。
第五,妳攜帶的錢是不是賭資,會根據輸贏總額和每註賭資的多少來界定。
第六,在春節、元旦等重大傳統節日期間,群眾帶著彩色頭像的活動是定性的。
第七,老年人豐富多彩的娛樂活動不視為賭博。
八是在酒店、桑拿、賓館等有豐富多彩娛樂活動的公共場所,壹律作為賭博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