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如果想尋求司法救助,可以向當地司法部門申請,司法救助的範圍多為經濟救助和法律援助。人民檢察院國家司法救濟工作是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對遭受刑事侵害或者民事侵害,無法通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生活面臨緊急困難的當事人采取的壹種輔助性救濟措施。
法律客觀性:
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條
公民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就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
公民可以就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