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如何向檢察院郵寄抗訴申請書

如何向檢察院郵寄抗訴申請書

人民檢察院通過抗訴和檢察建議,對民事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範圍包括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駁回再審裁定、執行異議裁定)、調解書(損害國家和社會利益的);在民事審判程序中,法官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嚴重違法行為的;民事執行活動中存在違法情形。

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第壹審民事判決、裁定提出的監督申請,不論是否提出上訴,只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的規定,都應當依法受理。

註:當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程序中的審判人員有違法行為或者民事執行活動有違法行為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檢察院投訴、舉報。對檢察部門的投訴和舉報,由人民檢察院受理。檢察部門應當按照《人民檢察院信訪條例》和《人民檢察院舉報規定》處理收到的信訪舉報。

1.申請(如抗議申請、監督申請和審查申請)

2.身份證明(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法人需提供營業執照)

3.所有相關法律文件(壹審、二審和再審)

4.如有委托人,需出具委托證明。

5.證據材料

6.申訴案件送達地址的確認

請點擊輸入圖片說明(最多18字)。

  • 上一篇:有沒有打不贏官司不要錢的律師?有公益律師的推薦嗎?
  • 下一篇:只有法院判決書沒有離婚證,可以復婚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