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科目及欄目設置。
2.會計處理。
3.在財務報表中列出相關項目等。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應設置應納增值稅、未納增值稅、預繳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待核銷增值稅、增值稅留抵、簡易計稅、金融貨物轉讓應納增值稅、代扣繳增值稅等明細科目。未繳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壹般納稅人每月末從應交增值稅或預繳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出的未繳、多繳或預繳的增值稅,以及當月上期未繳的增值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限期繳納稅款外,從逾期繳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千分之五的滯納金。
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稅款報告表及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