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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項目有哪些類型?

1.生產性增值稅是指只允許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扣除原材料和其他勞動對象已繳納的稅款,而不允許扣除固定資產所包含的稅款的增值稅。

2.收入型增值稅是指在計算應納稅額時,除扣除中間產品已繳納的稅款外,還允許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扣除固定資產折舊所包含的稅款。

3.消費型增值稅是指在計算應納稅額時,除中間產品已繳納的稅款外,允許納稅人購買的固定資產已繳納的稅款壹次性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扣除,使納稅人用於生產應稅產品的已購買生產資料全部免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增值稅率:

(1)除本條第2、4、5項另有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的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業、基礎電信、建築業和不動產租賃服務業,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食用植物油、食用鹽等農產品;

2 .居民自來水、供暖、空調、熱水、燃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煤制品;

3 .圖書、報紙、雜誌、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塑料薄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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