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內容
1,自我介紹壹下。
2、妳舉報的案件基本內容。
3.在基本內容的最後壹段,應寫明以下內容:本人(公司)提供的上述材料完全屬實,願意承擔壹切法律責任。
第三,結束
寫明報案人姓名(報案需簽名、蓋章、公司或單位公章)及時間。
四、註意事項:
1.舉報材料可以手寫,但必須用鋼筆或復寫筆書寫,或者打印。註意,打印時最好用A4紙;
2、舉報材料必須如實陳述,做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3.報案時,報案人需攜帶書面報案材料、身份證明及相關證據;
4.舉報材料送達舉報機關後,舉報機關工作人員應當在舉報材料首頁右上角簽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壹百九十二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詐騙手段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