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通常涉及采用捏造事實或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非法占有他人或單位的財物。根據不同情況,欺詐可能構成民事欺詐或刑事犯罪。比如詐騙金額達到壹定數額,就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受到刑事處罰。在我國,根據詐騙金額的不同,可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刑事處罰,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欺詐的認定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對象元素。本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即行為人故意侵犯國家、集體或者個人的財產所有權。
2.客觀要素。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采用詐騙方法,騙取大量公私財物,包括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從而“自願”交付財物或者放棄其他權利。
3.主要元素。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即任何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本罪。
4.主觀因素。本罪主觀上是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綜上所述,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66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