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其目標還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
欺詐的構成要件是:
1.在主體上,行為人必須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2.在客體上,詐騙罪必須侵犯他人對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3.主觀上,行為人必須具有企圖非法占有的主觀故意。
4.客觀上,行為人以捏造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公私財物,詐騙數額較大,應當受到刑法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
第八十七條
超過下列時限後,該罪行將不予起訴:
(壹)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為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20年後認為需要起訴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第266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