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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兩家房地產公司因散布謠言被罰款。妳認為懲罰是正確的嗎?

成都兩家房地產公司造謠應受處罰。據四川相關新聞報道,成都房江湖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德佑(天津)房地產經紀服務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工作人員為促成交易,編造、傳播、散布關於成都市房地產調控政策的謠言,故意制造市場恐慌,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嚴重影響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依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七條規定,經研究決定,對成都房江湖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信用評分,對德佑(天津)房地產經紀服務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通報批評,暫停網簽權限,並將其納入行業重點監管。責令成都房江湖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德佑(天津)房地產經紀服務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立即開展自查自糾,限期整改,並將自查自糾整改情況在7個工作日內報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住建局建議,該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經紀機構在整改完成前,暫停與上述兩家公司的相關合作。此外,上述兩家經紀機構及相關工作人員違法違規問題線索已抄送相關部門。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醒,希望各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工作人員引以為戒,嚴格遵守房地產相關法律法規,切實規範經營服務行為,維護房地產良好發展環境,保持成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對此,我想說,編造和傳播謠言是要付出代價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1條第二款規定,編造並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是指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並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的情況而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是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有企業,所有人都要謹慎,故意制造謠言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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