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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轉讓壹定要送到法院嗎?

債權轉讓通知書需要送達債務人。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必須通知債務人,否則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法律效力。通知的形式包括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通知必須送達債務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35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應當采用特定形式。

第545條

債權人可以將其全部或者部分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根據債權的性質不得轉讓;

(二)根據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法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貨幣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該款債權不可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546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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