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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公共停車位的處罰是什麽?

壹、占用公共停車位怎麽處罰?

1,占用公共停車位壹般是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道路上劃有專用車道的,專用車道只允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在專用車道行駛。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輛應當停放在規定的地點。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劃定的停車泊位除外。

道路臨時停車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停車場有哪些類型?

1,按停放車輛性質分為機動車停車場和非機動車停車場;

2、按停車位置分為路外停車場和路內停車場;

3、按建築類型分為地面停車場、地下停車場和地面停車場建築;

4、根據服務對象分為公共* * *停車場、配建停車場和專用停車場;

5.按照管理模式分為免費停車場、限量停車場和收費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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